交银货币B:关于增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08-08-12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基金管理人自2008年8月13日起增加中国建设银行作为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A级519588,B级519589;以下简称"交银货币"或"本基金")的代销机构。
自2008年8月13日起,投资人可在中国建设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及交银货币的申购、赎回、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以及基金转换业务。
重要提示:
本公告仅对增加中国建设银行为本基金代销机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以及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的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ysld.com,www. bocomschroder.com)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银城中路188号交银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彭纯
电话:(021)61055023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张蓉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