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稳贰号:关于网上交易转换费率的公告
公告日期:2008-04-01
南方基金关于网上交易转换费率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服务持有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3月11日发布了"南方基金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及"关于南方隆元产业主题基金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本公司已开通南方隆元、南方稳健、南方宝元、南稳贰号、南方绩优、南方成份(上述基金以下简称"非货币类基金")、南方现金增利、南方多利之间的转换。现将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转换费率公告如下:
一、补差费
1、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和南方多利基金转换为非货币类基金,如原补差费率高于0.6%按0.6%收取,否则按原补差费率收取;
2、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和南方多利基金互转时补差费率均为0;
3、非货币类基金之间互转时补差费率均为0;
4、以后新基金开通转换时按上述原则确定补差费率。
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三、其他
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费率,但应在调整生效前3日内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