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优势:关于调整开放式基金分红业务规则的补充公告(2)
公告日期:2008-06-14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开放式基金分红业务规则的补充公告
应投资者要求及业务需要,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6月10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开放式基金分红业务规则的公告》,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第十三章 基金分红"中的相关内容调整为:基金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为同一天(R日),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为R日的净值。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于R+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于R+1日计入其基金账户中,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可以查询、赎回的起始日为R+2日。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收益分配权,在权益登记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收益分配权。
以上分红业务规则调整不适用于在基金合同中对分红事宜另有明确约定的基金。对于在基金合同中对分红事宜另有明确约定的我公司旗下基金,将继续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上述调整内容已于2008年6月12日起实施。本公司将不断完善各项业务规则,为投资者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如有疑问,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6783333、010-8518655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