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增强A:2008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日期:2008-08-28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半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08年8月28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8年8月1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间:2008年3月19日至2008年6月30日。本报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基金简介 1
二、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2
(一)主要财务指标 2
(二)基金净值表现 2
三、管理人报告 5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介绍 5
(二)对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6
(三)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7
(四)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与解释 7
(五)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8
四、托管人报告 8
五、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9
(一)基金会计报表 9
(二)会计报表附注 11
六、投资组合报告 25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 30
八、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30
九、重大事件揭示 30
十、备查文件目录 32
一、基金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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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基本资料
1、基金名称: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
A类基金简称: 易增强回报A类
B类基金简称: 易增强回报B类
3、基金交易代码:
A类基金份额代码 110017
B类基金份额代码 110018
4、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5、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年3月19日
6、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556,117,338.84份
其中:A类基金份额总额: 2,097,470,963.97份
B类基金份额总额: 458,646,374.87份
7、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8、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无
9、上市日期: 无
(二)基金产品说明
1、投资目标: 通过主要投资于债券品种,力争为基金持有人创造较高的当期收益和总回
报,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2、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对以下因素的判断,进行基金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
国债、央行票据等)、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含可转换债券)、新股(含
增发)申购及套利性股票投资之间的配置:1)基于对利率走势、利率期限
结构等因素的分析,预测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收益和风险;2)对宏观经济
、行业前景以及公司财务进行严谨的分析,考察其对固定收益市场信用利
差的影响;3)基于新股发行频率、中签率、上市后的平均涨幅等的分析,
预测新股申购的收益率以及风险;4)套利性投资机会的投资期间及预期收
益率;5)股票市场走势的预测;6)可转换债券发行公司的成长性和转债
价值的判断。
3、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指数(全价)。
4、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
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三)基金管理人
1、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428号九洲港大厦4001室
3、办公地址: 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5、27、28楼
4、邮政编码: 510620
5、法定代表人: 梁棠
6、信息披露负责人: 张南
7、信息披露电话: 020-38799008
8、客户服务与投诉电话: 40088-18088(免长途话费)
9、传真: 020-38799488
10、电子邮箱: csc@efunds.com.cn
(四)基金托管人
1、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3、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4、邮政编码: 100032
5、法定代表人: 郭树清
6、信息披露负责人: 尹东
7、联系电话: 010-67595003
8、传真: 010-66275865
9、电子邮箱: yindong.zh@ccb.cn
(五)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efund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 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8楼
(六)其他有关资料
1、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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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单位:人民币元)
重要提示: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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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A类 B类
1 本期利润 13,731,318.74 3,002,074.96
2 本期利润扣减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净额 20,689,962.37 4,519,416.10
3 加权平均份额本期利润 0.0060 0.0053
4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1,721,766.50 2,048,777.28
5 期末可供分配份额利润 0.0056 0.0045
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109,192,730.47 460,695,152.15
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6 1.004
8 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0.59% 0.52%
9 本期份额净值增长率 0.60% 0.40%
10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0.60% 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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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净值表现
1、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1)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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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标准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1)-(3) (2)-(4)
1) 差(2) 率(3) 标准差(4)
过去一个月 -0.40% 0.05% -1.75% 0.17% 1.35% -0.12%
过去三个月 0.50% 0.06% -2.31% 0.12% 2.81% -0.0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 0.60% 0.06% -1.72% 0.12% 2.32% -0.06%
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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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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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标准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1)-(3) (2)-(4)
1) 差(2) 率(3) 标准差(4)
过去一个月 -0.50% 0.05% -1.75% 0.17% 1.25% -0.12%
过去三个月 0.30% 0.06% -2.31% 0.12% 2.61% -0.0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 0.40% 0.06% -1.72% 0.12% 2.12% -0.06%
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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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A类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3月19日至2008年6月30日)
B类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3月19日至2008年6月30日)
注:
1、本基金合同于2008年3月19日生效,截至报告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债券等固定收益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金融债等信用品种不低于固定收益类投资总额的50%,且可转换债券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股票等权益类品种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债券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本基金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对于因基金份额拆分、大比例分红等集中持续营销活动引起的基金净资产规模在10个交易日内增加10亿元以上的情形,而导致证券投资比例低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关程序后可将调整时限从10个交易日延长到3个月。法律法规如有变更,从其变更。
3、本报告期本基金尚在建仓期内。
4、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6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72%;B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4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72%。
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介绍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注册资本1.2亿元。截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的股东为广东粤财信托、广发证券、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其中广东粤财信托、广发证券和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占出资额的25%,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占出资额的16.67%,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占出资额的8.33%。
公司下设基金投资部、研究部、集中交易室、市场部、电子商务部、注册登记部、核算部、信息技术部、监察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机构理财部、固定收益部、投资发展部等部门。良好的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保证了公司的合法规范经营,并逐步形成稳健、务实、规范、创新的经营风格。
自成立以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秉承“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宗旨,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运作和团队合作实现持续稳健的增长”的经营理念,努力以规范的运作、良好的业绩和优质的服务,为投资者创造最佳的回报。
截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旗下有基金科汇、基金科翔、基金科瑞三只封闭式基金和易方达科讯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基金十三只开放式基金。
基金经理介绍
钟鸣远先生,1975年生,经济学硕士,历任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资金计划部职员,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研究员,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经理。本报告期内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助理、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二)对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三)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公司树立了研究导向的投资文化,强调投资应以研究作为依据,不断建立完善系统、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流程,并认真地推行实施。
公司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基金经理只能在既定的权限范围内、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或指导意见进行投资操作,超出其权限范围的投资须报投资总监或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同时,基金经理只能投资公司股票备选库中的股票,金额比例超出一定范围的还须是核心备选库中的股票,而股票备选库及核心备选库的建立维护主要由研究部负责,并需要经过投资研究联席会的集体讨论和表决通过,这样就可对基金经理形成相对的制约;此外,所有的投资指令必须通过集中交易室下达,集中交易室与投资部门相隔离,交易员要对投资指令的合规性、有效性及合理性进行独立审核,审核认为无效的可以拒绝执行,如发现任何异常交易还应及时反馈报告,由此形成对投资合规有效性的又一重把关;在交易过程中,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在此基础上,监察部还将通过对投资组合各项合规性指标的日常检查提示,以及对投资、研究、交易等全流程的独立的监察稽核,督促落实上述制度措施,促进投资运作的规范性。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无
关于异常交易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四)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与解释
行情回顾及运作分析
2008年上半年国内宏观经济逐步减速,但在原油、粮食和其他资源品价格持续上涨的推动下,中国和全球出现了越来越严重的通胀压力,今年二月份国内CPI还创出了8.7%的十一年来新高。但一季度的债券市场却在全球经济回落、美联储大幅减息和国内充裕的资金面推动下掀起了一轮上涨行情,长期债券尤其是长期国债价格率先上涨,成为市场反弹的风向标;交易所企业债、公司债也同样大涨,多数中期品种收益率甚至下降100bp以上。然而从二季度开始,受国际上原油和粮食价格持续上涨影响,国内通胀预期重新强化。另一方面,为落实从紧的货币政策取向,央行逐步加大资金面的收紧力度,银行体系超储率逐步下降,银行间市场回购利率开始抬升。进入6月份后,受央行大幅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国际原油价格屡创新高、发改委宣布上调国内油价电价的共同影响,债券市场迎来了一轮下跌走势。
同时,今年以来严格的信贷管制导致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债务融资工具,实际贷款利率的上升和信用类债券供给的增加都推动了公司债和企业债等信用产品收益率的上升,进而提高了市场整体的收益率水平。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配置品种以3年以内的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券为主,保持较低的债券资产组合久期,并适当进行了交易所公司债和企业债的波段操作。此外,在严格控制仓位的前提下,本基金还通过正回购谨慎参与新股和新可转换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以及可转换债券的二级市场波段操作。
(2) 本基金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0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6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72%;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0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4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72%。
(五)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短期来看,随着CPI翘尾因素的下降、突发自然灾害的冲击逐步消失,以及从紧货币政策对国内总需求的较明显抑制,年内CPI逐步回落是大概率事件。但从中期来看,我国物价上涨的压力还比较大。考虑到全球能源和粮食价格的持续高位甚至继续上涨,国内资源价格改革的逐步推进,今明两年国内CPI都将维持在相对较高的水平,如果未来国内的通胀预期继续强化,央行仍有必要采取谨慎的加息手段。此外,央行坚持从紧货币政策将导致未来一段时间银行体系的资金面偏紧,这也制约了债券市场收益率的下行空间。
但从另一方面看,随着全球经济的逐步回落,未来6-12个月国内经济下滑的趋势将更加明显,宏观基本面逐步向着有利于债券市场的方向转变。从绝对收益水平看,目前中短期限金融债的收益率正处于近十年来的最高水平,交易所市场部分长期信用评级在AAA的公司债券收益率也到了历史高位,我们认为,只要中国的通胀水平在未来1年内不再创出新高,市场收益率继续上升的空间相当有限,债券市场的投资机会将逐步显现。
易方达增强回报基金下一阶段的投资将以流动性良好的金融债和央行票据为主,同时谨慎配置收益率较高且信用状况良好的公司债或企业债。在可转债投资方面,本基金将保持整体的低仓位并择机进行波段操作。未来我们将在充分研究国债、金融债、信用类债券、可转换债券、新股申购等各类品种的基础上,稳健投资,充分把握提高收益的机会,努力为基金持有人争取更为理想的投资成绩。
四、托管人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易方达增强回报基金)。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易方达增强回报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易方达增强回报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由易方达增强回报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五、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基金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资产负债表
200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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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2008-6-30
资产
银行存款 6(1) 18,353,667.08
结算备付金 3,647,800.77
存出保证金 25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6(2) 2,424,142,595.20
其中:股票投资 6(2) 14,643,910.34
债券投资 6(2) 2,409,498,684.8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6(3) 3,051,20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0,000,27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5,238,634.76
应收利息 6(4) 26,939,465.56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2,581,623,633.37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9,221,236.89
应付管理人报酬 5(3) 1,447,973.30
应付托管费 5(3) 445,530.23
应付销售服务费 168,587.04
应付交易费用 6(5) 50,100.84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6(6) -
应付利润 -
其他负债 6(7) 402,322.45
负债合计 11,735,750.7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8) 2,556,117,338.84
未分配利润 13,770,543.78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69,887,882.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581,623,6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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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本报告期末,A类基金份额净值1.006元,基金份额总额2,097,470,963.97份;B类基金份额净值1.004元,基金份额总额458,646,374.87份。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2、利润表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利润表
自2008年3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6月30日止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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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自2008年3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6月30日止期间
一、收入 28,198,140.77
1、利息收入(合计) 30,276,631.5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223,514.99
债券利息收入 28,243,710.2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809,406.27
2、投资收益(合计) 5,979,481.7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9) 7,004,878.01
债券投资收益 6(10) -1,372,565.7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6(11) 347,169.45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12) -8,475,984.77
4、其他收入 6(13) 418,012.31
二、费用 11,464,747.07
1、管理人报酬 5(3) 5,284,909.21
2、托管费 5(3) 1,626,125.94
3、销售服务费 645,333.73
4、交易费用 6(14) 91,495.22
5、利息支出 3,685,758.54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685,758.54
6、其他费用 6(15) 131,124.43
三、利润总额 16,733,39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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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自2008年3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6月30日止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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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附注 自2008年3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6月30日止期间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997,182,080.86 - 2,997,182,080.8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16,733,393.70 16,733,393.70
(本期净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441,064,742.02 -2,962,849.92 -444,027,591.94
动数(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441,064,742.02 -2,962,849.92 -444,027,591.9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 6(16) - - -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556,117,338.84 13,770,543.78 2,569,887,88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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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二)会计报表附注
基金的基本情况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08]226号《关于核准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批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向社会公开募集。根据基金部函[2008]89号《关于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3月1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997,182,080.8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募集期间为2008年2月28日至2008年3月13日,募集资金总额2,996,919,786.31元,募集资金的银行存款利息262,294.55元,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验字[2008]第2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的规定而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惟本会计年度为2008年3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
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0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8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及抵销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持有的债券投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暂无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负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负债列示。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负债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列示。
基金资产的估值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反映估值日在公平交易中可能采用的交易价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本基金以上述原则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基金资产估值,主要资产的估值方法如下:
(i) 股票投资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估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在同一股票上市交易后,在锁定期内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由于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ii) 债券投资
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企业债券及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
未上市流通的债券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估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iii) 权证投资
从获赠确认日或因认购新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从确认日起到卖出交易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投资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首次发行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估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估值。
(iv)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本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证券投资基金成本计价方法
(i)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交易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交易日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收到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交易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损失)。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2) 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交易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交易日债券的公允价值确认,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上述公允价值不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
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交易日按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权证投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交易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3) 权证投资
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交易日按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权证投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获赠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除权日,按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并记录增加的权证数量。
卖出权证于交易日确认衍生工具收益/(损失)。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ii)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时的收入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金额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iii) 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时的收入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金额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待摊费用按直线法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交易日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和应收利息的差额确认。
衍生工具收益于交易日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确认。若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则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贴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确认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于估值日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确认。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乘以0.6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乘以0.2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乘以0.4%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前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60%;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引起的实收基金增加和减少。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为处理对基金财务状况及基金运作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而采取的其他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并无为处理对基金财务状况及基金运作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而采取其他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自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自2005年6月13日起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此前按10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基金买卖股票自2007年5月30日起按0.3%的税率缴纳。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从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0.3%调整为0.1%。
(5)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附注4.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并无重大会计差错。